1.承担铁路运输市场监测评价体系研究工作。 监测分析铁路运输市场运行情况,编制铁路运输行业监测评价报告。
2.承担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监督管理的相关建议。
3.承担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研究工作。监测分析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情况,编制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报告。
4.承担铁路公益性运输研究工作,提出铁路公益性运输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铁路公益性运输情况。
5.承担铁路国际运输研究工作。监测分析铁路国际联运情况。
6. 承担铁路运输投诉受理工作。
7. 承担铁路行业统计、报表制发和有关审核分析及铁路行业统计普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8. 承担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研究工作。
9. 承担铁路运输相关行政许可技术支持工作。
10.承担铁路运输法规研究、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1.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