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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监管局着力规范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15-04-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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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铁路监管局从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推进监管执法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和履职担当能力。

  一是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规范执法流程。结合监管局自身建设和监管履职实际,本着职责清晰、依据准确、行为规范的原则,对各处室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五明确、一对应”。即:明确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有关的法规依据;明确法律法规条款实施主体部门;明确实施行政执法适用对象;明确行使权力方式;明确违法行为具体罚则;法律法规具体条款和行政执法适用对象、权力行使方式、具体罚则、职责部门一一列表对应,做到监管不失职、执法不越位。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检查流程。建立监督检查计划制度,科学制定各专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计划,实行检查计划归口管理,强化计划执行;根据执法权限分工,分专业制定监督检查标准、流程、方法和时限,规范监管执法程序。在坚持“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方式的基础上,出台并实行《检查告知书》制度,明确每次监督检查的检查依据、具体内容和存在问题,要求检查人及受检单位签字确认,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完善信息汇总、分析、通报机制。实行监督检查信息归口管理,及时收集、汇总、梳理监管履职及安全生产信息,为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发挥季度安委会作用,加强辖区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探索运用信息收集统计、专家评估、专业机构测评等方式,系统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和发展趋势,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根据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将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以情况通报形式发至辖区相关铁路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

  四是完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辖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等执法实践,进一步建立信息交流、业务联系、事故报告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目标同向、职责明晰、分工负责的大安全管理和监督格局。目前,已与陕西、山西、内蒙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工作对接,初步建立了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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