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管局积极组织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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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铁路局月度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武汉铁路监管局组织认真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在长江流域开展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该法。武汉铁路监管局辖区内湖北省和河南省的部分地区均属于长江流域,并且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户武汉,组织学习宣贯这部法律对武汉铁路监管局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将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局月度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二是利用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时机,在郑万铁路湖北段、黄黄铁路、安九铁路湖北段等项目向各参建单位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三是结合监督检查,专程到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宣贯,提醒建设单位依法合规开展建设。宣贯活动受到各方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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