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管局辖内两省铁路立法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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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政府令形式正式公布《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武汉监管局积极推动辖内湖北、河南省地方铁路立法工作,主要领导带队,多方协调,主动参与立法项目申报、草案修订、立法调研和审议等环节,均取得实质性效果。湖北、河南两省的《规定》立法意义重大,均对地方政府护路联防责任予以明确,湖北省在地方立法中首次明确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铁路封闭区域外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河南省规定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外和未封闭区域铁路用地红线外的铁路安全保障工作,并按照《民法典》精神在处理立体交叉设施问题时,根据先建后建的实际,公平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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