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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修订发布《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3-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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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铁路局近日发布施行《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了原铁道部2005年发布的《铁路道岔产品生产企业认定细则》。

  与原细则相比,新细则中的铁路道岔设备目录进一步精简为整组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叉和护轨5种。为满足我国高速铁路发展对高速铁路道岔的生产需求,保障高速铁路运行安全,新细则补充完善了对高速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的特别规定,明确了高速铁路道岔适用的规格类型及执行标准,细化了对高速铁路道岔生产企业研发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要求监管部门“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随即抽查被许可企业,对生产高速铁路产品或产品质量不良的企业,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此外,新细则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明示技术标准、取消运行业绩限制、细化量化审查标准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体现了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等改革要求。申请企业拟生产的道岔设备自愿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的,只需提交有效认证材料,不再重复进行同类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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