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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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铁监安监函〔2016〕31号)
局内各处、室:
按照《国家铁路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国铁安监函〔2016〕61号)的要求,结合辖区铁路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文
副组长:文 禾、刘 帆
成 员:付 强、潘福棣、夏 滨、冯彦辉、魏中海、
王文军、傅朝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
二、活动主题和总体思路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要求,结合辖区铁路安全实际和安全监管职责,开展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铁客车、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大安全风险源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铁路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为遏制铁路重特大事故、保持铁路安全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贯穿全年。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发展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撰写体会文章、深入重点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安全监察处、综合处负责)
2.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联合地方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以及会同有关媒体和铁路运输企业,在主要车站或人员集中场所,通过制作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运输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3.开展安全文化展示活动。在局机关醒目位置摆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展板,举办安全文化摄影展,展示安全文化和事故警示图片。向辖区相关铁路企业及铁路沿线厂矿、学校、社区等发放铁路安全保护画册等宣传资料,有效扩大铁路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自我保护生命安全的意识,增强爱路护路的群众基础。(综合处、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全员普法提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举办业务知识抢答竞赛和“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督促活动高质量开展。(人事处、安全监察处负责)
2.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辖区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危害铁路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等,制作专题片进行集中展映,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并促进事故调查能力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办能力的提高。(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3.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模拟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典型事故案例,精心制订演练方案,做好动员,全员参与,并要认真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综合处、安监处负责)
4.扎实推进辖区行业监管。做好防洪、营业线施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管理、行政许可企业等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并跟踪企业整改突出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辖区铁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关处室分别负责)
5.深入整顿路外安全环境。针对高铁安全保护区划定和上跨桥移交管理维护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建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公路运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危害铁路安全的施工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营业线施工违法行为、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积极营造路外安全良好环境。(有关处室分别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家铁路局和相关省(区)安委会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力求活动实效。要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贴近实际、因地制宜,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与依法履职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3.做好信息反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设专题微信平台,各处室按照分工负责内容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电子版材料网传安全监察处邮箱),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向国家铁路局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马晓明、刘宪军,联系电话:024-62091913、62091943、62091923(传真),电子邮箱:sytljgjajc@163.com。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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