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安全发展要义 切实强化安全监管
始终把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作为首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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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6日,党组书记、局长陆东福在国家铁路局工作会议上要求,把握安全发展要义,始终把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切实强化安全监管。
陆东福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对我们履行铁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
实现铁路安全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铁路运输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国家形象和社会稳定。随着大规模铁路新线特别是高速铁路大量投产,大批新技术装备投入使用,以及既有线改造施工,铁路沿线周边环境变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管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我们必须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上,始终把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把铁路运输安全监管作为国家铁路局首要职责,扭住安全不放松,深入开展“平安交通”的活动,在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及时发现、纠正铁路运输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在努力提高运输效率效益的同时,切实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加快构建新的铁路安全管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要求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指出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在铁路政企分开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探索适合国情路情、行之有效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管途径方法,加快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控、社会监督的铁路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科学设置符合铁路实际的安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重视和强化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和自管自控能力,真正做到把铁路运输安全生产问题解决在基层、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必须切实转变监管职能。政府监管,必须依法行使权力,承担相应责任。我们要学会站在政府监管角度上,探索完善铁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加强隐患源头治理。在铁路建设标准制订上,坚持“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技术路线,严格安全强制性标准制定,加大安全强制性标准执行监管力度。在铁路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关系处理上,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在推进铁路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突出质量安全责任,促使铁路建设、运输、设备生产等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为铁路运输提供合格可靠服务和产品。与此同时,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及查处力度,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依法制裁铁路沿线非法采砂、采水、私搭乱建、盗窃拆卸铁路设备器材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营造铁路运输安全良好的周边环境。要畅通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研究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警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能力。要建立完善铁路行业监管部门与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铁路运输安全保障和应急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铁路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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