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公示(2018年第21批)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及《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简称“考试中心”)审核内蒙古集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机务段张岳等16人,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俊伟1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公司刘建邦等6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武明强等12人、集宁机务段范艳鹏等11人,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公司高飞荣等4人,中国铁建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王龙1人,中国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包头铁路公司王应1人、赤峰铁路公司王闯等4人、托电铁路运输公司王鹏等7人,合计63人。铁路机车驾驶资格理论考试合格,并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考试站组织机车实作培训、考试,现考试结束,成绩合格。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10-51899407
电子邮箱:gjtljzbjszx@163.com
传真电话:010-51899888
附件: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公示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 |||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