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全国及区域性铁路线网、枢纽、主要技术装备及铁路客货运量等专业规划研究及执行情况评估等有关工作。
2.承担铁路装备产品、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等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及标准国际化等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3.承担铁路改革与发展、产业经济等基础性研究工作。
4.承担铁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基础性研究工作。
5.承担铁路建设项目决策咨询、设计评审等有关工作。
6.开展铁路行业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出版活动。
7.承担铁路科技项目、成果和技术监督等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8.承担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保障工作。
9.承担“一带一路”互联互通铁路项目的规划研究、咨询服务、合作交流等相关工作。
10.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