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首页 > 组织机构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 公告公示

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来源:国家铁路局
分享:
字号:TT
分享到微信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建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通号、中交集团、中国电建:
  为鼓励铁路施工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铁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受国家铁路局委托,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23〕35号)(以下简称“《办法》”),组织2023-2024年度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以下简称“部级工法”)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工法应当是已审定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工法的关键技术达到铁路行业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经过2项及以上铁路建设工程应用实践,确认具有较好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当工法应用工程少于2项时,须在申请表里填写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由申报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或是申报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联合开发;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部级工法雷同。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资质或经许可从事铁路工程施工的其他施工资质;申报单位应当是开发应用该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部级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每项工法只能由一家施工企业申报,且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
  部级工法有效期为8年,开发企业应加强技术跟踪,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保持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开发企业对原编工法的主要内容或核心技术作重大创新的,可重新申报新的部级工法。超出有效期的部级工法仍具有先进性的,工法完成单位可重新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要件。
  2.工法文本编写内容应当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节能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
  3.申报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按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证明材料原件放正本、复印件放副本),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四、申报受理单位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五、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23〕35号)及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国家铁路局网站(www.nra.gov.cn)查询。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邮政编码:100891
  电子邮箱:lidonghan@nra.gov.cn
 
  联系人:李东晗       电话:010-51892614
      梅亮云       电话:010-51892624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4年2月26日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