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管局推动地方政府铁路立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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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4月起,沈阳铁路监管局牵头起草了《辽宁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先后在沈阳、大连、朝阳、丹东四地召开调研论证会议,对辽宁省司法厅、沈阳局集团公司等14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赴成都铁路监管局、四川省司法厅开展了立法调研。经过不懈努力,《辽宁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经2020年1月2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化高速铁路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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