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监管局推动甘肃省全面实施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双段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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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兰州铁路监管局会同甘肃省交通厅、住建厅以及兰州局集团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关于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甘肃省将落实地方政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双段长”制。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双段长”要与本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协调机制,与地方政法部门及铁路公安机关建立联防机制,这将有利于各方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共同维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截至目前,兰州铁路监管局辖区已有4个省区建立了省级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双段长”责任制。下一步,兰州铁路监管局将督促各方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双段长”责任制真正落实落地、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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