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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路安全万里行”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9-05-24 来源: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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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四川省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在四川省开展“四川铁路安全万里行”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相关部门、各市州、区县人民政府及铁路有关单位,统一认识、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积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工作

  按照国家铁路局工作部署和辖区铁路运输安全实际,监管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开展了一系列针对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方面安全隐患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做好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理清思路,找准安全监管工作着力点。针对辖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问题情形复杂、违法主体多样,监管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各地区的现实状况不尽相同等显著特点,监管局专题研究分析铁路沿线外部环境监管工作,立足于监管工作实际,形成“督促属地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协调地方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共商共治”的工作思路。

  (二)明确任务,细化铁路沿线外部环境监管工作措施。一是监管局连续两年将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行政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二是将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隐患排查作为日常添乘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督促全局干部主动关注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积极出谋划策,切实保障辖区铁路运输安全;三是整理汇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案例,通过印册、制作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活动。

  (三)主动担当,强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接交流。一是2018年以来,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多次带队拜访了四川省、云南省分管铁路、安全方面的领导,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的属地职责进行交流,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加强与三省一市护路办、铁路检察院、铁路公安以及住建厅等部门联络对接,通过组织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人员联合添乘检查、召开现场交流座谈会、铁路路地联防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强化路地协作配合。

  (四)积极作为,推动三省一市铁路地方法规、政策文件出台。一是2016年以来,成都铁路监管局会同成都局、昆明局集团公司加强与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协调对接,共同推进铁路安全立法工作。通过近三年的共同努力,三省一市陆续出台了铁路或高速铁路的地方性法规,有效推动了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加强铁路安全保护的相关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督〔2017〕236号)文件落实,协调三省一市相关部门出台配套实施文件,为加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四川铁路安全万里行”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一是充分暴露和整改治理一批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在铁路沿线开展了广泛的爱路护路普法宣传;三是有效打击一批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各方责任的落实;四是初步建立了路地围绕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协作机制。主要表现为:

  1、铁路沿线群众在行动中受到广泛宣传,爱路护路意识得到增强,铁路外部环境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得以提升。

  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发布会等多种渠道,以专题新闻、字幕滚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覆盖整个整治期间的爱路护路宣传157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万。铁路单位在车站开展宣传135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2万份,制作板报53期,发放宣传品7.4万件。《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颁布施行后,成铁公安局将处罚案例在中央电视台新闻播放,社会反响强烈。有效的宣传发动带来的是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整治期间,群众自行拆除钢管架取水井、彩钢棚、农用大棚等46处,逐步开始形成政府牵头、企业配合、群众参与的“共商、共治、共享”的良好势头。

  2、地方党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作业、铁路运输企业与沿线政府共商共治的长效机制逐步推进

  (1)省铁路外部环境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在主管副省长的直接领导下,初步实现了围绕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有关部门既依照各自法定职责发挥作用,同时又实现不同部门围绕同一目标同向发力协同一致,为1+1>2的行政扩效奠定了基础。在联席会议的机制下,专项行动期间完成了四川铁路历史上第一次有省直6个有关部门参加、四个铁路沿线市州和包括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建设企业等6家铁路单位在内,共约200余人参加的动车组添乘检查。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行动期间严格依法行政,截止4月底,共制止或查处各种违法行为1301件,行政罚款165万元。

  (2)省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采取的省直有关部门与铁路运输企业联合办公的模式,为错综复杂、历史遗留繁多的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提供了更有效率、更加务实的工作机制。整治期间,整治办共协调处理政企协同、隐患排查、隐患治理方案、“双段长”推进、典型事件督办等事项共23起,发出情况通报、包括典型问题和督办通报等15期。

  (3)沿线市州政府牵头、铁路运输企业参加,围绕具体隐患开展方案研讨制定、协调推进治理的方式得到初步成效。

  绝大多数市州县均按照要求明确了一名政府负责人牵头负责专项整治行动。许多领导干部不仅亲自组织研究部署、更亲自走到铁路沿线,查验隐患、督促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遂宁市由副市长带队到达成铁路沿线路外伤亡高发区段进行现场隐患排查;乐山市主管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工作方案,行动第一周就带领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主动到铁路单位对接工作;达州、德阳等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行动中的复杂问题。

  行动期间,沿线市州与铁路运输企业围绕隐患整治制定工作方案240份,组织现场隐患勘察和方案协调对接等活动220次。切实推动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长期威胁铁路安全久拖不决的安全问题得到解决或控制。

  由地方沿线县区政府派员与铁路企业指定的站段领导,分别出任地方和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日常协作的“双段长”机制得到积极和有益的探索。

  行动期间,绵阳、眉山等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督〔2017〕236号)的工作要求,积极试点“双段长”协作模式,并努力摸索“双段长”形式下,有力可行的工作形态和工作方式,值得充分肯定和鼓励。

  3、对全省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的基本情况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掌握,为做好今后全省、尤其是各地政府做好本地铁路外部环境安全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行动期间,铁路运输企业和沿线地方政府协同发力,坚持问题导向、隐患导向,较好的弥补了以往各自为政的弊端,第一次较为完整的的暴露了省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的基本状况,意义重大。截止4月底,统计各地排查出全省4950公里铁路沿线的各类外部安全隐患,共计6764处。沿线市州政府与铁路企业一道不等不靠、边查边治,截止4月底,已经完成整治销号3076处。

  4、行动期间,全省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实现明显好转。铁路交通事故件数、路外伤亡人数均大幅下降,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26.5%和33.8%。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隐患不除、行动不止”的基本指导思想,把今天的总结当成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加油站和新起点,保持目标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约束不变。将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贯穿省委省府关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的全过程,并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隐患的持续排查治理,加大对责任落实、现实作为和治理成效的追踪检查。就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情况,加强向省委省政府有关督查监察部门以及省人大有关部门的专题情况推送,同时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铁路单位推进专项行动的动态情况通报,推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深化对政企协同、路地协作长效机制的研究和探索,特别是要加大对以“双段长”为重点的机制建设的研究指导,为四川铁路长治久安奠定历史性基础。

  (四)加大力度推动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要在进一步梳理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那些具备条件且对铁路行车具有重大威胁的风险隐患,细化明确责任和期限,确保期到患除。

  (五)认真分析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快研究提出细化完善工作的有关措施,上报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以实现下一阶段工作更加积极有序。

2019年2月28日,在成都东站西广场开展《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

 

铁路方与乐山市有关部门协调后对峨眉山线周边危及行车安全的危树进行整治

 

2019年3月19日,成都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地方政府、铁路企业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添乘

 

2019年5月8日四川省召开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会议,国家铁路局安全监察司韩晓根副司长到会并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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