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在铁路行业形成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认证机制,进一步扩大铁路认证市场开放,促进铁路产品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铁路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深入调研、全面梳理铁路产品认证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原铁道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联合发布的《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铁科技〔2012〕95号)进行了修订。
《办法》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共同推行的自愿性铁路产品认证制度,是铁路行业开展产品认证的核心依据。聚焦直接关系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专用产品开展认证活动,涉及铁路各专业多种产品,具体认证产品将分批以《铁路产品认证目录》的形式发布。
《办法》对铁路产品认证的管理职责和性质、从事铁路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人员资质、认证实施、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督管理、认证结果采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
为推进《办法》实施,国家铁路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铁路产品认证实施。研究发布《铁路产品认证目录》和认证规则,组建认证技术委员会,加强认证监督检查,夯实铁路产品质量基础,服务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二是不断扩大铁路认证市场开放。研究从事铁路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营造更加公平的铁路产品市场环境。三是全力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将铁路产品认证结果广泛应用于国家铁路局相关行政许可、监督抽查,铁路企业供应商管理等方面,推行一次认证、多方采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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