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2年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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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铁科法规〔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铁路局决定开展2022年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本次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的申报包括复杂艰险山区工程建造、更高速动车组、高速磁浮技术装备、先进结构材料、专用元器件、专用工具系统与软件、智能列车、智能运维、高效重载运输、节能管控与测评、高铁安全防护、空气动力学12个研究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拟申报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的依托单位,请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和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工作,并应在基地建设发展中给予明确的政策、资金支持。
(二)拟申报基地的名称应精简凝练,准确反映基地的重点研究方向,并统筹考虑未来发展需要。
(三)申报材料中使用的统计数据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四)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1份(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综合技术处(100891),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办法》规定,国家铁路局将组织进行综合评估后公布2022年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认定结果。
联系人:刘晓冬:电话:010-51897991;
庄继武:电话:010-51899748;
刘君亮:电话:010-51683318。
附件: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申请表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