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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两件规章草案上网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4-10-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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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国家铁路局组织起草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两件规章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规章征求意见”栏目同时提供了两件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欢迎公众查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后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职责规定,加强和规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在取消原铁道部对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许可事项后,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重点规范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法定条件,明确相关运输单位在托运、承运、押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并按照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明确了相关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提出了加强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等要求。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适应当前加快铁路建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新形势需要,细化明确了铁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源头控制,提高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质量,明确了从事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条件、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同时,按照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后,国家铁路局承担的铁路工程质量监管职责,明确“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铁路监管部门委托承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细化法律责任规定,落实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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