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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完善旅游交通服务 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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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对完善旅游交通服务提出明确要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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