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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复查情况的公告(2026年第4批)

发布时间:2026-10-19 来源:国家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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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铁路局组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国家铁路局公告2025年第14号)进行了复查,现将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情况
  1.复查吉林市宏远铁路运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合成闸瓦(规格型号:LH2-45),结果合格。
  2.复查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合成闸瓦(规格型号:LH2-45),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制动摩擦磨耗性能(常温干燥状态、一次停车制动瞬时摩擦系数,常温干燥状态、一次停车制动平均摩擦系数,闸瓦状态,磨耗量)。
  二、有关要求
  1.通报的复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2.对复查不合格的产品,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两年期满后,产品生产企业方可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再次复查。
  特此公告。 
 
  国家铁路局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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