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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来源:国家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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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建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通号、中交集团、中国电建:
  为鼓励广大铁路参建人员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创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和优质工程,受国家铁路局委托,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国铁工程监〔2023〕34号)(以下简称“《办法》”),组织2023-2024年度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铁路优质工程奖项目:至申报截止时间,申报项目必须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以上运营检验,且必须是申报单位评选出的优质工程项目;申报工程应当包括该工程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附属构筑物,且应当在开工前制定创优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项目规模须满足《办法》要求;未发生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申报铁路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目:至申报截止时间,申报项目必须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以上运营检验,且必须是申报单位评选出的优秀工程勘察项目;项目规模须满足《办法》要求;未发生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申报铁路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目:至申报截止时间,申报项目必须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以上运营检验,且必须是申报单位评选出的优秀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规模须满足《办法》要求;未发生不得申报的情况。
  (四)申报铁路优秀工程标准设计奖项目:经国家铁路局审查批准、公开发行的标准图,或经审查批准、公开发行且广泛使用的通用参考图;经两个及以上建设项目工程实践一年(含)以上且效果显著;列为国家标准设计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铁路优秀工程设计软件奖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后经二次开发的软件或数据库;通过鉴定或评审,使用期至少一年且效果显著。
  二、申报资格
  1.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的申报单位,一般应当为申报项目的合同承包单位。由联合体承包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成员共同申报;联合体成员也可以就其依法独立承担的工程内容单独申报,但应当提供牵头人及其它联合体成员不再就该部分工程申报的承诺书。跨标段的连续段落性工程可由几个合同承包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特殊结构的桥梁等工程也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监理单位等其他参建单位可同施工单位一并申报铁路优质工程奖。
  申报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资质。
  2.申报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次。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不得再另行申报。
  3.申报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也可由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统一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要件。申报资料需要对项目出具评价意见的,按《办法》要求办理。
  2.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的各种文件、证明、印章应当清晰齐全。
  3.申报纸质材料依序合订1份。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整齐(设计说明、主要图件及其相关资料可用A3纸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U盘)。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4.申报材料如有变更,应当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5.申报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也可由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统一报送。
  6.申报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材料须经项目所属地区铁路监管局审核确认,具体要求见申报表。
  四、申报受理单位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五、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国铁工程监〔2023〕34号)及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国家铁路局网站(www.nra.gov.cn)查询。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邮政编码:100891
  电子邮箱:lidonghan@nra.gov.cn
 
  联系人:李东晗        电话:010-51892614
      梅亮云        电话:010-51892624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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