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武铁监安监〔2016〕14号)
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2日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16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铁安监函〔2016〕61 号)要求,结合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武铁监管局)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武铁监管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武铁监管局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隋瑞政
副组长:尚书亭、李久平
成 员:吕兴义、窦慧东、王贻有、侯 爵、袁新宇、严永乐、汪承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
二、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辖区铁路实际和地区铁路监管局安全监管职责,开展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铁客车、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大安全风险源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铁路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为遏制铁路重特大事故、保持铁路安全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贯穿全年。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依法治安。
(1)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办公网、LED显示屏等,播放宣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口号、标语。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综合处配合。
(2)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设计、印制或购买以“安全发展、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宣传画、手册等宣传品,发放至辖区铁路沿线的政府机关、中小学校和社区。此项工作由执法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安全监察处配合。
2.开展“6. 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在宣传咨询日当天,组织机关干部,在武昌站、郑州东站,通过制作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宣传铁路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监察处和运输监察处分别负责组织在武昌站、郑州东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其他处室配合。
3.积极参加“守护生命”铁路安全知识答题活动。机关全体干部要积极参加由国家铁路局组织的以“守护生命”为主题的铁路安全知识答题活动,按时报送试卷。此项工作由安全监察处负责组织。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结合《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开展汛期安全监督检查专题行。针对辖区防洪重点地区汛期时间不同的特点,严格落实防洪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抓好防洪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隐患排查整治、防洪点设置及值守、汛期行车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铁路工程建设防洪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安全监察处牵头负责,工程监察处、设备监察处配合。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题行。吸取2015年“8. 12”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故教训,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细则》和《关于2016年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关键环节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安全应急管理等情况。此项工作由运输监察处牵头负责,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配合。
3.开展高铁安全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题行。着眼于高铁运营安全风险防控,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高铁安保区的划定工作,对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辖区高铁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检查上跨高铁立交桥的移交和管理维护、公铁并行地段的防护设备设施设置维护管理等情况。此项工作由执法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安全监察处、工程监察处配合。
4.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针对安全监管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和现场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参与、部门协调联动的应急演练,帮助指导企业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此项工作由综合处牵头负责,安全监察处、运输监察处配合。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处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2.强化督促检查。在搞好本单位活动的同时,要利用监督检查的机会,对辖区内铁路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掌握活动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的各项要求。
3.加强信息反馈。安全监察处要加强活动信息跟踪反馈,及时向国家铁路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张锐,051-51823、51723(传真)
电子邮箱:wtjaj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