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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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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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铁监安监函〔2015〕55号)

局内各处室:

  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铁安监函〔2015〕96号)及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的相关要求,结合辖区铁路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局长高文

  副组长:副局长文禾、刘帆

  成 员:局内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监察处、综合处负责。

  二、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促进铁路安全持续稳定。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国家铁路局及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有关要求,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新颁布的法规制度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开展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铁路安全生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1.指导督促相关铁路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时掌握辖区相关铁路企业活动开展情况,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要求,收集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国家铁路局报送,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宣传。(安全监察处、综合处负责)

  2.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监管局领导与辖区铁路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加强铁路行业依法治安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相关单位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自觉性。(综合处负责)

  3.大力宣传新颁布铁路相关法规制度。将国家铁路局印制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宣传画、宣传作业本等在铁路沿线宣传发放至政府机关、中小学校、厂矿和社区,有效扩大铁路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自我保护生命安全的意识,使得爱路护路意识深入人心,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4.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监管局将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在主要车站或人员集中场所,通过制作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宣传铁路法律法规知识。(运输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5.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活动宣传。6月份,在局机关醒目位置摆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展板或横幅,展示安全事故警示图片,并向辖区相关铁路企业发放铁路安全宣传资料等。(综合处、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6.开展铁路安全生产论文征集活动。各处室结合工作实践,着眼于新形势下铁路行业安全监管需求,组织撰写富有实践价值的铁路安全生产论文,并通过选拔评优,向国家铁路局推荐。此项工作于年内完成。(人事处负责)

  7.开展挂牌督办事项专题行。按照国家铁路局挂牌督办的上跨高铁公路立交桥移交、2014年以前开通高铁及2015年计划开通高铁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要求,督促协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铁路建设单位和铁路运输企业,按计划有序推进。(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8.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围绕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油气管线违法穿越铁路施工、未经许可铁路专用设备上线运用、非法运输危险货物、铁路工程非法施工等“打非治违”重点,对非法违法行为和严重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局内相关处室)

  9.扎实推进辖区行业安全监管。6月份,辖区全面进入汛期,要组织召开防洪联席会议,启动防洪安全和汛期施工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要召开安全信息和行政执法座谈会议,加强辖区铁路安全形势分析,收集侵害铁路安全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努力营造铁路安全良好外部环境。(安全监察处、工程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家铁路局及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有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结合辖区行业监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2.强化督促检查。局内相关处室要对辖区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信息反馈。各处室要指派人员收集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各处室活动总结于6月26日报送安全监察处和综合处邮箱。由安全监察处和综合处于7月1日前将监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国家铁路局和相关省(区)安委办。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马晓明,联系电话:024-62091913。电子邮箱:sytljgjajc@163.com。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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