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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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处室:
现将《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8日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会〔2015〕7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铁安监函〔2015〕96号)要求,结合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于春孝
副组长:尚书亭、胡文君
成 员:吕兴义、窦慧东、王贻有、侯 爵、袁新宇、严永乐、汪承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二、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促进铁路安全持续稳定。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国家铁路局有关要求,结合铁路实际,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新颁布的法规制度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开展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铁路安全生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从6月开始至年底。
四、活动内容
1.指导督促相关铁路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中,将辖区铁路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内容之一,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要求。(各处室按分工负责)
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要求集中开展宣讲活动。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百名部(省)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要求及国家铁路局安排,由局领导与辖区内铁路相关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加强铁路行业依法治安的对策措施,深刻吸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相关单位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自觉性。(综合处、安全监察处负责)
3.大力宣传新颁布铁路相关法规制度。联合辖区内有关部门和企业,进机关、中小学校、厂矿和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效扩大铁路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群众自我保护生命安全的意识,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使“依法保护铁路,安全人人有责”深入人心。(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4.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在宣传咨询日当天组织机关干部,在汉口站、郑州站,通过制作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宣传铁路法律法规知识。(人事处(党群工作处)牵头负责,执法监察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综合处、运输监察处配合)
5.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活动宣传。6月份,充分利用办公网、LED显示屏等,播放宣传口号、标语及安全法规知识等。(综合处负责)
6.组织开展铁路安全生产论文征集活动。着眼于促进新形势下铁路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参加国家铁路局组织开展的铁路安全生产论文征集活动。(安全监察处负责)
7.开展挂牌督办事项专题行。按照国家铁路局和湖北省安委会挂牌督办要求,对武石城际铁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和公告、郑西客专S232“公跨铁”立交桥及沪汉蓉G42“公跨铁”立交桥的移交工作、省木业专用线无人看守道口重大隐患及襄阳市谷城县管内采砂重大隐患问题治理,加强督办,加大推进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执法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
8.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按照局2015年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油气管道违法穿越铁路施工、未经许可铁路专用设备上线运用、非法运输危险货物、铁路工程非法施工等,加大打击力度。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严重安全隐患,可邀请省市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联合执法、现场办公和曝光。(各处室按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按照局统一部署,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认真、扎实推进。
2.强化督促检查。在搞好本单位活动的同时,要利用监督检查的机会,对辖区内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信息反馈。各处室要加强活动信息跟踪反馈,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信息。各处室于6月26日前,将本处室负责活动项目的小结发至安全监察处电子邮箱,联系人:张玉彪,电话:051-5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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