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2018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了“铁路技术标准(2018年第16批)”,其中附件1:“TB/T 1495.2-1992《弹条Ⅰ型扣件 弹条》第1号修改单”修改内容第四条,修改了原标准第6.1,增加了对于出厂检验时检验批量的要求,不应大于10000件。但同为弹条标准的附件2:“TB/T 3065.2-2002《弹条Ⅱ型扣件 第2部分:弹条》第1号修改单”中,修改内容第五条,修改了原标准第5.1条,并未增加上述像附件1弹条Ⅰ型对于出厂检验时检验批量的要求,请问两个型号确实需要区分对待,还是在修改附件2时出现遗漏?(201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