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国家铁路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7年,国家铁路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制定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围绕履职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一是设置专题信息发布栏目。结合铁路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的召开,在政府网站设置“铁路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专栏,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铁路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做好会议精神的解读。二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开发建设,实现上线使用;在《公告公示》栏目增设《建议和提案办理》子栏目,落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要求;完成《政策解读》栏目分类,进一步方便网民查阅信息;优化地区铁路监管局专栏设置,新增北京铁路督察室页面。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平台自查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做好网站内容建设,确保内容准确可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四是认真开展并规范政府网站登载使用地图和全面清理“问题地图”专项工作,及时撤换“问题地图”信息。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上载情况梳理和规范工作,统一上载格式,增加发文对象、文号、发文时间等字段,保证上载文件的完整性。

 

 

  (二)加强对垂直管理机构工作指导。组织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的学习,推进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利用政府网站专栏发布履职监管信息,有效回应公众关切。通过与地区铁路监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系平台,指导开展日常工作,促进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利用政府网站和《铁道政言》政务微博,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发布各类信息647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许可信息。一是及时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国家铁路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情况公告。二是进一步精简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及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申报材料并对外公告。三是及时更新《铁路运输企业许可名录》《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企业名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许可人员名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名录》《铁路无线电台站设置和频率使用审核许可名录》等信息。全年共发布许可决定书871件。

  (二)监管执法信息。一是发布《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等信息。按季度分批次发布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及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布高铁沿线安全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卑水线永兴庄火车站旁选矿厂水漫铁路线路严重危及铁路运输安全情况公告等信息。三是组织开展春运、暑运等运输高峰期和重要国事活动等运输关键时期的监督检查,公布检查信息,及时发布《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开展2017年“两会”运输安全及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国家铁路局深入推进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信息。四是按月发布局机关各部门、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添乘情况。同时,抓好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的监管信息发布。

  (三)铁路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信息。一是发布2017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要点,以及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开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进场验收、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通知,推进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的信息公开。二是制定《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涉及铁路建设工程违法招投标、违法分包及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行政处罚信息共计39件。

  (四)法规及标准规范信息。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就《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4件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及时公开铁路行业履职监管部门规章1件,制定发布文件清理、监管执法、信息发布等规范性文件21件。三是发布7批铁道行业技术标准公告,包括89项铁道行业标准和2项铁道行业标准修改单;发布9批铁道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公告,涉及《铁路轨道设计规范》等13项工程建设标准;发布4批18项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公告11项,发布《高速铁路道岔技术条件》等25项铁道行业技术标准英文译本公告;发布《钢轨测温计校验仪校准规范》等5项铁道行业计量规程规范,废止《钢轨磨耗测量器》等4项铁道行业计量规程规范;发布《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3个附件中文版信息,并组织出版铁路合作组织《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中文版。组织对原铁道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公布6批文件清理结果,共清理文件525件,废止20件。

  (五)政策法规解读信息。一是对政策解读栏目进行分类,分为《规划发展》《技术标准》《行业监管》《其他》四类,进一步为方便网民查询政策解读信息。二是重点对《铁路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铁路列车荷载图式》《重载铁路设计规范》及18册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开展解读工作,发布解读文章。三是围绕重要会议和工作安排进行重点宣传解读,共发布新闻信息35条。

  (六)铁路科技管理信息。一是通过《铁路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专栏,及时发布会议资讯、创新交流、创新成果等信息186件。二是宣传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17年通过政府网站征集参加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2017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评选项目,公示了国家铁路局拟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2017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拟入库成果等信息,公开了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荣誉的获奖情况。三是发布关于申报科技部“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七)其他履职信息。一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国家铁路局2017年部门预算》、《国家铁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等信息。二是人事管理信息。及时发布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和2016、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加强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公开工作,按期发布人事任免动态信息。三是扶贫信息。通过局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公开国家铁路局对贵州省榕江县实施定点扶贫有关工作情况。四是发布2017年国家铁路局完成全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政府间铁路交流合作等信息。五是对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同时,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回应,全年通过《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等渠道共收到网民投诉、建议及咨询类信息4741件,均及时办理,对具有普遍性的意见建议及回复结果在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件。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62件。属于咨询、建议类信息21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申请99件,共12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并答复;申请人撤销申请33件;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未受理的9件。

  从申请公开方式看,使用在线申请系统申请143件,占88.27%;邮寄信函申请18件,占11.11%;当面提交申请1件,占0.62%。

  从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看,120件申请件中共涉及175项内容,其中涉及铁路工程建设及规划发展的42项,占24%;涉及行业统计的26项,占14.86%;涉及铁路运输服务类信息的24项,占13.72%;涉及事故调查及行政处罚的9项,占5.14%;涉及行政许可及标准规范类信息9项,占5.14%;涉及财政预决算、信访、政务公开工作等行政事务类信息44项,占25.14%;其他类信息21项,占12%。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国家铁路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驳回行政复议请求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1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件。

  六、地区铁路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国家铁路局所属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管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国家铁路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围绕履职监管工作,重点从履职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建设。2017年,根据监管履职重点信息发布工作需要,在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专栏下设的《公告公示》栏目中,增加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信息发布。各地区铁路监管局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共发布履职信息333件。

  (二)加强信息发布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办法,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注重政务公开工作交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通过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群组织集中研讨。

  (三)依法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件。2017年,地区铁路监管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国家铁路局不断改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够、督办力度不大、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改进提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督查督办,进一步规范督办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履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铁路局联系(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891;联系电话:010—51897581;电子邮箱:xxgk@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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