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市场管理,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铁路工程监管机制,规范开展铁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国家铁路局研究形成了《铁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liuxiaoyun@nra.gov.cn。
2.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
附件:铁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铁路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