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16号

  根据其他部门移送线索,经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查实,2024年2月8日,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运营维管段在维修作业中,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重伤铁路交通事故,呼和浩特运营维管段负责人宋某某瞒报该起事故。该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
  2026年9月7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宋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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