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13号

  投诉举报核查中发现,2025年10月8日,通辽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专用线内发生一起车辆脱轨事故后,未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造成事故等级升级,构成瞒报事故。该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2026年7月7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通辽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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