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10号

  事故调查发现,内蒙古众利惠农物流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在日常生产中也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5年4月10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内蒙古众利惠农物流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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