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5号

  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包西线闫庄则站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中,未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2025年2月25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责令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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