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2号

  2023年1月7日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工务段在宝中线凤翔站组织平整站场作业时,未经铁路电务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擅自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造成信号电缆损伤,存在不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2025年2月17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并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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