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2024年2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4年2季度,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4〕3号)要求,依法对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兴盛振兴铁路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等4家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0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4份,要求受检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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