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持续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坚持主动公开。一是按照《国家铁路综合司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铁路安全监管实际,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做好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年度预算决算等履职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199条。二是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辖区铁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规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家铁路局有关制度办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办法,强化保密审查、个人信息保护审查,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理顺工作流程,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用好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地区监管局专栏,强化局公开电话、电子邮箱、公开资料索取点等日常管理,积极充实内容,增强公开实效。
5.强化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局内牵头部门、主体部门责任,坚持政务信息月度考核制度,定期通报部门信息公开情况,推进公开制度落实。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采取专题培训等方式,建设专业队伍,不断适应工作新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中所提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公开信息数量比2021年增长了5%,实现了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日常提醒督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2022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深度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业务能力仍需提升等。下一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将立足监管工作实际,坚持在推进机制建设、创新工作举措、强化业务培训等方面再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乙字二号
邮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2393271
电子邮箱:xian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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