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5年是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完成组建并开始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全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家铁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监管履职中心工作,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机构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综合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工作联系沟通。二是在国家铁路局指导下,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专栏作为政务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发布审查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严格审核程序,由综合处归口管理,及时向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报送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三是参加国家铁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培训,学习研讨政策,开展工作交流,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家铁路局安排,积极推进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更新信息。目前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专栏设置了“主要职责”、“组织机构”、“政务信息”、“图片视频”、“电子信箱”及“举报电话”等六个栏目。“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查看和接听,并做好办理回复工作。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起草了《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了《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程序规定》,明确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审查机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专栏、政务微博等及时发布辖区铁路行业监管履职重点工作信息和其他政务信息共计49条,其中在地区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30条,政务微博公开监管履职重点信息19条,其中利用政务微博发布事故信息2条。其他铁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分别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等平台集中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程序的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回复的内部工作流程,形成了相关部门的协商研究处理机制。2015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改进措施
2015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中央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6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发布的监管履职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有关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理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乙字二号;邮编:710054。联系电话:029-82393259,82393239。电子邮箱:xian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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