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12号

  2025年1月13日2时24分,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一般D4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之后20小时8分才向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构成迟报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2025年5月16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处11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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