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28号

  2024年7月10日,厦门市恒力机电设备运营有限公司在代运营的专用铁路翻车机作业过程中,推送空车向迁车台移动时车辆撞上安全止挡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1类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构成瞒报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9月2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四类第47条之规定,给予处12万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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