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2022年1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2年1季度,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2〕6号),检查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1家,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1份。 要求受检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20221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结果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检查时间

检查依据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监管措施

1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机车车辆

39-11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3号)、《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号)、国家铁路局关于修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国铁设备监〔201918号)

一是未对基础提升培训的效果进行验证。二是标准、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三是检修记录填写不规范。四是事故故障原因分析不深入、措施不全面。

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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