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武汉铁路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铁路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围绕监管履职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工作要求,修订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方式、程序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积极公开监管履职工作信息。2019年,武汉铁路监管局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地区局专栏及时发布辖区内铁路行业监管履职重点工作信息4条,图片视频信息6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55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4条,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1条,监督抽查通报1条,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1条,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信息1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同时,及时更新局主要职责、组织机构变更等信息。二是及时提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分别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等平台集中发布。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安排专人及时查收回复邮件,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三)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铁路局组织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条例》、《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努力提升机关干部的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0 | 0 | 9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武汉铁路监管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依申请公开回复的效率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须加强。
2020年武汉铁路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新《条例》修订内容和本单位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答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做好监管履职工作重点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国家铁路局的指导下,主动、及时、准确发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监管履职信息,保证公众更加便利地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培训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水平。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武汉铁路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武北村324号附8;邮编:430062;联系电话:027-51152008,027-51151631;电子邮箱:wuhan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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