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功能,切实服务铁路行业监管履职工作,助力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全年围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学习培训、安全宣传等工作重点,公开发布政务新闻信息33条、行政处罚信息20条、约谈公开信息9条,监督检查信息2条、公告公示信息4条,对于公民或社会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应,依法处理,切实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不强,公开的深度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理解,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聚焦履职重点工作,逐步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邮编:110013。联系电话:024-62091921,62091900。电子邮箱:shenyangdiquju@nr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