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13号

  2024年9月5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对肇东市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属的华富一线线路设备失检失修,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2024年10月21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五类第79条较重阶次之规定,对肇东市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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