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按照国家铁路局的部署安排,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制度保障和队伍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1.强化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参加国家铁路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传达了相关精神,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强化全员主动公开意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好政府网站专栏的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组织机构、培训活动等相关信息。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履职动态信息16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8条、许可企业监督检查通报2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信息2条、铁路线路安保区划定公告信息2条,以公开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结合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人大建议提案办理等专项工作,及时跟进发布工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制定发布《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做好答复内容的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依法合规。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均按规定时间办结。
3.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明确专人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参加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等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依托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谁负责、谁办理、谁回应”的原则,做好对群众诉求的调查反馈,维护好企业和旅客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部分履职信息发布时效性仍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亟需修订。三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不能满足信息公开的高标准和高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公开监管履职各项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更好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邮编:110013。联系电话:024-62091921,62091900。电子邮箱:shenyang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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