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家屯车辆段超大修期设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未填写《设备运行状态鉴定单》。 2.《苏家屯车辆段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部分内容已不适用;《苏家屯车辆段设备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且缺少设备工作例会相关会议纪要。 3.委外产品外包过程受控确认不充分,如:《质量管理手册》(文件编号:SL-SC-2022)8.1.10条确认外包的大修闸调器产品表面镀锌过程,未在企业外包产品控制清单范围内;企业目前HM-1缓冲器大修过程委外进行,未在《质量管理手册》(文件编号:SL-SC-2022)及程序文件中得到识别确认。 4.采购产品及原材料验证控制能力不足,如:未提供制动扁孔圆销硬度检验项进货检验的证据,不符合运装货车〔2010〕575号《铁路货车制动扁孔圆销和圆销技术条件》复验有关要求;未提供心盘磨耗盘成品摩擦系数检验项进货检验的证据,不符合运装货车[2006]158 号文件《 铁路货车心盘磨耗盘和旁承磨耗板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 》复验有关要求;未提供荧光磁粉短期耐久性检验项进货检验的证据,不符合《TB/T 3568.1-2021 铁路无损检测材料 第1部分磁粉检测材料》复验有关要求。 5.作业指导书转化上级技术文件要求不细致,如:《塞门检修作业指导书》(编号:GLG/SLD-226.2-38-2021),未对《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第3.8.3.3条塞门扭矩不大于15 N·m的要求进行转化。 6.质量记录控制不规范,如:抽查(2023年3月24日检修编号:50923032339)120型货车空气控制阀主阀检修记录(ZG-04),滑阀、缓解阀顶杆座检测项判定结果为“合格”,不符合“《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样表填写说明及填写示例”第M4.2条规定的“零部件部分填写实测数据”要求;抽查(2023年3月27日检修编号:50923032581)120型货车空气控制阀紧急阀检修记录(ZG-05),紧急活塞杆检测项判定结果为“11.8”,不符合“《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样表填写说明及填写示例”第M5.2条规定的“实测数据精确至0.01mm”要求。 7.段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修订,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岗位职责未按《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制定。 8.段制定的《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现执行的是2017年制定的,新修订的未完成;段2023年度隐患库存在整治时限与整治结果不一致情况,且有的风险与隐患混淆。 9.现场的文明生产需进一步规范,部分修理过程零配件标识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