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铁路局工作安排,立足铁路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强化公开的各项保障措施,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将信息公开审核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围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学习培训、安全宣传等工作重点,公开发布政务新闻信息36条、行政处罚信息10条、监督检查信息7条、公告公示信息7条、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信息22条,切实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专职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升、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需要持续改进提高。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依法办理,高效答复;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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