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5年是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完成组建并开始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家铁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监管履职工作重点,结合2014年组建以来的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公开程序,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机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开展监管履职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参加国家铁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培训,学习相关制度办法,健全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二)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铁路局总体部署和安排,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更新内容。目前,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专栏设置了“主要职责”、“组织机构”、“政务信息”、“图片视频”、“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等6个栏目,建立了专用邮箱,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提供政务信息进行发布。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贯彻中央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建设,印发了《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暂行)》、《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程序规定》等文件,明确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相关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专栏及时发布辖区内铁路行业监管履职重点工作信息和其他政务信息,共计17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重点监管履职信息7条。及时提供有关铁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分别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等平台集中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回复的内部工作流程,形成了相关部门的协商研究处理机制。2015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改进措施

  2016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监管履职信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有关工作机制,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铁路监管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邮编:110013。联系电话:024-62091921,62091900。电子邮箱:shenyang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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