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铁路局总体安排,立足铁路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强化公开的各项保障措施,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1.强化公开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理念。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和信息汇总发布工作,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保证信息及时更新。梳理和明确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途径等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律师审查机制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围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学习培训、安全宣传等工作重点,公开发布政务新闻信息39条、行政处罚信息14条、监督检查信息7条、公告公示信息5条、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信息13条,切实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发布信息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我局的改进情况如下: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持续加大监管履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统一规范公开方式,严格公开审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 S务培训,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组织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邮编:110013。联系电话:024-62091921,62091900。电子邮箱:shenyang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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