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季度,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定,持续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专用设备相关行政许可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据《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4〕27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2019〕141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依法对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9项,下发《铁路专用设备监督检查通知书》2份。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履职工作实际,适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