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比上年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政府部门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提升。全年依托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专栏发布政务信息20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33条,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3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情况通报5条, 约谈公开信息3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予以答复,其中1件当事人提起了行政复议;按规定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年度预决算资料进行了公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托中央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政府采购进行了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新了公开指南,畅通邮箱、电话、传真等方式渠道,依照程序妥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条例》运用不够灵活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相关案例分析,不断提高公开工作主动性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工作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邮编:200071。联系电话:021-51236693。电子邮箱:shanghai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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