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整体情况
2020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国家铁路局要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监管履职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一)加强日常管理。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处室的监督责任和业务处室的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和信息汇总发布工作,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编制发布《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途径等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律师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局务会议集体讨论机制等。
(二)加强学习宣传。利用公务员综合素质培训、初任职培训等,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课程,增强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工作水平。组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积极关注信息公开热点问题,收集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加强内部交流探讨。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
(三)加大公开力度。2020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托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地区局专栏和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16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39条,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3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情况通报3条,铁路专用设备抽检公告4条。同时,及时更新发布局领导分工等,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年度预决算资料进行了统计报送,经由国家铁路局汇总后统一在政府网站发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托中央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政府采购进行了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邮箱、电话、传真及上级转办等方式渠道,依照程序妥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0 | 0 | 5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专职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升、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需要持续改进提高。2021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家铁路局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依法办理,高效答复;三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邮编:200071。联系电话:021-51237550。电子邮箱:shanghaidiquju@nr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