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季度,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精神,持续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专用设备相关行政许可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2〕6号),依法对南京金城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中铁科吉富轨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2项,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4份。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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