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设专人专岗统筹组织,加强督促,做好各类信息汇总收集工作, 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提高信息源头质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积极主动将有关履职信息对外公开。修订完善了《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升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素质,利用公务员综合素质培训、初任职培训等机会,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课程,增强全员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参加国家铁路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帮助我局干部进一步拓展视野,更新优化业务知识,及时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强化对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良好政务公开体系的认识。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

  (三)加大公开力度。2021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托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地区局专栏发布政务信息18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42条,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4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情况通报4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同时,及时更新发布局领导分工等。积极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年度预决算资料进行了统计报送,经由国家铁路局汇总后统一在政府网站发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托中央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政府采购进行了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邮箱、电话、传真及上级转办等方式渠道,依照程序妥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专职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升、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需要持续改进提高。2021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家铁路局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依法办理,高效答复;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邮编:200071。联系电话:021-51237550。电子邮箱:shanghaidiquju@nra.gov.cn)。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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