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电)祁东煤矿专用铁路发生一起道口相撞铁路交通较大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宿州市人民政府、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概况
2019年3月25日11时05分,恒源煤电祁东煤矿专用铁路B87534次调车车列,运行到K3+860何家道口处,与一辆抢越道口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乘人员4人当场死亡,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2.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宿州市和宿州市埇桥区两级人民政府、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公安部门、恒源煤电等部门单位立即行动,共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伤员救治、现场处置、维稳善后等工作。
3.专用铁路和道口情况
祁东煤矿专用铁路,建成于2001年,产权单位是恒源煤电。线路全长8.609公里,线路允许速度45公里/小时。
何家道口,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对应祁东煤矿专用铁路里程K3+860。平交道路为何家庄环村路。
恒源煤电祁东煤矿负责该道口安全管理,恒源煤电铁路运输分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4.电动三轮车情况
电动三轮车产品型号为JP500DQZH,最高车速为35公里/小时。生产厂家是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
5.专用铁路作业相关情况
B87534次调车车列由南京东机务段机车乘务员担当执乘,机班运行中操纵正常,按规定瞭望、鸣笛、控制速度,机车、车载行车安全装备符合技术要求。专用铁路车务、电务、工务等相关人员作业正常。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责任判定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法》和《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抢越铁路道口,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恒源煤电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不落实道口管理责任,是造成事故的管理方面原因。
本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有关规定,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魏**负主要责任,专用铁路管理单位恒源煤电负次要责任。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鉴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已死亡,不再追究处理。
因道口管理责任不落实,建议给予恒源煤电祁东煤矿负责人警告处分;给予恒源煤电铁路运输分公司经理警告处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恒源煤电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煤矿专用铁路道口安全整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举一反三,落实管理责任。
2.铁路产权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减少平交道口数量。对距离过近过密的无人道口,积极采取拆除、合并措施。
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的监督管理,强化国铁机车车辆进入专用铁路的安全控制,确保行车安全。
4.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道路与铁路交叉存在的问题,开展道口平台整治,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加大道路安全执法力度,确保铁路行车环境安全。
5.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铁路沿线群众自觉遵守铁路安全法规,增强铁路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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